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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
 

 

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介


2000年8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定建立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”,同時設立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”,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。

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資金,是國家重要的戰略儲備,主要用於彌補今後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。

根據2001年12月13日公佈的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,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:
 中央財政預算撥款;
 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;

經國務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;
 投資收益;
 股權資產。

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,是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獨立法人機構。其主要職責是:

管理中央財政撥入的資金、減持國有股所獲資金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。

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並組織實施。

選擇並委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、託管人,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託管,對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檢查;在規定的範圍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。

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,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,起草財務會計報告。

定期向社會公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、收益、現金流量等財務情況。

根據財政部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。

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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